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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金融、征信知识问答


来源:连州市平台管理 发布时间:2011-06-08 16:45:3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1、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

2、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3、进一步完善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了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

4、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了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

5、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社会保障机制。

三、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些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项工作。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

四、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和规模如何?

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五、哪些学生属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七、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6000元。

八、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贷款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指定时间向学校指定部门(年级、大队)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

九、由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年级、大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哪些资料?

1、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2、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承诺书(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3、借款学生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5、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6、借款学生父母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复印件;

7、借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十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经历哪些过程?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主要有: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贷款所需材料,领取填写、粘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校贷款相关数据,向省助学中心上报“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计划额度”及“借款学生名册”,领取“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3、高校组织借款学生按贷款规定填写“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并对贷款学生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规、完整等进行全面审核后上报省助学中心;

4、省助学中心按贷款合作协议规定对高校上报的贷款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后报贷款银行申请拨付贷款;

5、贷款银行负责最终审批高校学生贷款并将高校贷款金额下拨省助学中心,省助学中心通过代理银行向各高校划拨贷款。代理银行按高校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和金额”将贷款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中,同时根据贷款合同规定将学生贷款由个人账户转划至高校在代理银行的结算账户中,用于缴纳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财务部门向贷款学生出具代托收的学费、住宿费收据。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称作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毕业就业后逐步归还贷款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基础是学生的个人信用。在校大学生通过所在学校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但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以及家长承诺书。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介绍人是指什么?

介绍人是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职责是:为借款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审核、推荐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上报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在借款学生毕业前,为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负责建立、更新、报送和管理借款学生的相关贷款资料,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银行与学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十四、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见证人是指什么?

见证人是指与借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的家长、班主任、队长、年级主任、大队长、教导员等),不必为借款学生提供担保,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反映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受理学生贷款申请,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借款学生进行信用教育,建立学生信用记录档案。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借款学生的工作去向和最新有效的通讯方式,配合学校、银行催收贷款。

十五、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国家助学(信用)贷款应依法签订贷款合同,合同应明确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要求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至少与学校、经办银行联系一次,提供最新通讯方式的承诺,对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半年且不主动与学校、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贷款人有关违约信息。

十六、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利息怎样支付?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十七、什么情况下银行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学校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2、不能按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4、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或死亡者;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十八、贷款学生毕业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贷款银行办理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并承诺离开学校后向学校、经办银行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如借款学生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十九、现行政策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1、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和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的查询;

2、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

3、公安部门将首先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唯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地;

4、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

5、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

6、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二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1、有还款能力的贷款学生,可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毕业后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2、贷款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3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3、贷款学生与贷款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分期按年、月、日还本付息。贷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

二十一、如果经济困难、无法按合同协议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贷款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本息的,应积极主动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银行联系,申请延期。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或第二学位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二十二、如果学生毕业后,离开贷款所在城市,如何归还贷款?

贷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应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确定还款方式。可采取通过异地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贷款学生工作所在地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二十三、违约的贷款学生须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果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除逾期期间贷款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承担外,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

3、对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同时在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上注明。

4、对不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又不主动与学校、贷款银行联系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不守信用的贷款学生,除将其违约记录在案,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外,贷款银行有权采取债权保护措施,依法追究偿还贷款。

二十四、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2006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6133号),从2006年起,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二十五、代偿制度中规定的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具体范围是什么?

代偿制度中规定的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市县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乐东县、白沙县、昌江县)以及东方市、五指山市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基层单位是指,以上地区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地处艰苦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煤炭、石油、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二十六、广东省的边远地区指的是哪些地方?

广东省边远地区一般指的是除珠江三角洲地区外的地级市,如: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湛江、茂名、阳江、云浮、韶关、清远等。

二十七、广东省对到基层服务三年以上的贷款学生采取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粤教毕[20071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提出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从2006年起,凡到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基层满后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其在高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

二十八、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如何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2006年起连续5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方式,每年组织不少于6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从事为期23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志愿服务活动。从2007年起,服务期间由省财政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800元,每人每年交通、医疗和人身保险等综合补贴2000元。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在升学、公务员考试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二十九、为什么说信用是当代大学生的立身之本?

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借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国家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使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教育大学生维护个人信用。在维护个人信用的基础上,今天的大学生还肩负着改善整个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知识直接影响中国信用体系的实施和发展。因此,强化当代大学生的信用教育,无论对于大学生个人还是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是具有深远的意义。信用是当代大学生的立身之本。因此,大学生要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到背信违约的危害,做诚实守信的模范。良好的信用记录将伴随着你终身。

三十、信用记录将给您的生活、事业带来哪些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 全国联网运行后,您借用国家助学资款的有关信息将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您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信用卡中请、购车、购房、按揭等的申核中,对您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三十一、什么是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本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三十二、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您的“信用档案”,全面客观记录您的信用活动,如偿还货款本息、信用卡透支等情况。主要包括:( l )您的基本身份信息;( 2 )您在银行的货款信息;( 3 )您开立的信用卡信息;( 4 )您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 5 )您信用报告被查询的信息。随着系统建设的逐步完善,信用报告中还将记载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三十三、良好信用如何为您的生活、事业助一臂之力?

良好的信用记录将为您积累无形的信誉财富:( l )为您的信贷申请节省时间、提供便利。银行可以通过您的信用报告快速全面地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您将更快更容易地获取到银行货款。(2 )为您的信贷申请争取公平、优惠的待遇。“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作为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您将获取到更为优惠的金融服务,再货款规模、期限和利率上获得优待。(3 )为您的“诚信人生”积累信誉财富。“人行信、天地宽”,对于任何一个求生存、谋发展的个体来说,信用是生命之根、立身之本。诚信不欺的美德将帮助您赢得尊敬和重用,为您赢取更光明开阔的未来。

三十四、不良记录的负面影响将伴随您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个人征信系统实行的是全国联网,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在取得您的授权后,都可以查询到您全部的信用记录,了解到您在各家银行办理各项信贷业务的具体情况。因此,您信用记录的好坏,将作为您的“经济身份证”伴随您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对您的生活及事业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您因为各种违约行为造成了不良记录,银行将降低对您“诚信度”的预期值,您将成为“不受欢迎”的银行客户,您与银行间的信贷行为将受到一定阻碍。随着个人征信系统应用普及面的不断扩大,“不良信用记录”还可能影响到您的就业、创业、留学申请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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